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生物質產源基線資料調查」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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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生物質資源循環,掌握廢棄生物質產生源事業基線資料,本署委託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傑明工程顧問(股)台灣分公司辦理「生物質產源基線資料調查」,以問卷方式調查我國生物質相關產業之廢棄生物質種類、數量及再利用方式等資料,促使完備生物質循環數據資料庫及料源地圖建置,並提供產業鏈結資訊。

請貴公司/機構協助問卷填寫

問卷網址:https://form.jotform.com/230321166328044 或 https://epa-2023.web.app/A/login

受託單位: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美商傑明工程顧問(股)台灣分公司、影響力數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問卷調查聯絡窗口資訊:林育呈小姐、電話:02-2719-2698分機16、電子信箱:shelly.lin@quickseek.com.tw

 

一、認識畜牧業廢棄物
依據農委會綠色國民所得帳農業固體廢棄物歷年表數據,畜產廢棄物主要產出種類有三項:
1.禽畜糞:飼養畜禽所產生的糞、尿水等。
2.畜禽屠宰後廢棄物:屠宰場屠宰畜禽後,產生的屠體和內臟等廢棄物。
3.死廢畜禽:於飼養過程中,遭淘汰或死亡不能供人食用的畜禽,也是必須清除的廢棄物。
分別進行資源化的程序,再利用製成飼料及有機質肥料等資源化產品,供作農牧業用於生產活動中所需資材;目前積極推動畜牧糞尿能資源化處理。

二、處理及再利用方式

1.禽畜糞:依農委會「禽畜糞堆肥場營運許可管理要點」,為促進農業廢棄物再利用,禽畜糞多以場內再利用為主。另近年環保署與農委會合作推動畜牧糞尿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冀望增進畜牧糞尿資源化。禽糞部分亦積極推動能資源化與肥料化,擴大再利用方式。

2.死廢畜禽及畜禽屠宰後廢棄物:畜禽屠宰後廢棄物及死廢畜禽,經收集後送化製廠,經高溫高壓蒸煮滅菌,可製成肉骨粉及動物油脂等飼料或肥料原料。

三、回收再利用管道

1.畜牧糞尿:可藉由環保署建置「 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網站」,提供農、牧雙方一個公開平台作為媒合管道。

2.畜禽屠宰後廢棄物及死廢畜禽:可交付國內化製場處理,業者多集中於雲林縣及屏東縣兩處。死廢畜禽委託化製處理之業者應依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填寫化製原料三聯單,以確保送交流向。再利用管道資訊,可至「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查詢。

五、Q&A
1.要如何申請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是否有對象的限制?
       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購置沼液沼渣集運車輛、施灌車輛或機具、農地貯存槽計畫,補助對象不僅侷限於畜牧業,產業團體可申請,詳情請至「全國畜牧糞尿資源化網站 」查詢。

2.畜牧場產生的死廢畜禽,會不會流到市面上?
      畜牧場產生的死廢畜禽委託化製處理之業者應依化製場及化製原料運輸車消毒及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填寫化製原料三聯單,以確保送交流向。

3.產出情形申報之產品重量難預估,如何申報?
       若屬以數量計量之產品,建議先計算單一產品之重量,再乘以總數量即為申報重量,並說明單位換算方式。但農林漁牧及其他事業因有太多無法以重量計算者,如電、農地面積等,故開放輸入單位來計算。

4.登記飼養豬隻二千頭以上之畜牧場,若實際飼養頭數皆未達二千頭,是否可免依公告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畜牧場之畜牧登記證登記飼養豬隻規模為二千頭以上,而實際飼養頭數未達二千頭,因其登記飼養豬隻規模已達前開公告列管之豬隻畜牧場規模,即屬列管事業,應依公告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或再利用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