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桃園市動物運送人員職前及在職講習暨動物保護法宣導」-超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永安1061號)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第9條第2項規定:「經中央機關公告之動物種類,其運送人員應經運送職前講習結業,取得證書,始得執行運送業務。」及第9條第3項規定:「前項運送人員經職前講習結業並執行業務後,每二年應接受一次在職講習。」違反者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整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為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籲請本會動物運送人員踴躍參加,參訓報名方式以傳真方式(03-3361877)或網址進行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RwTcQSSx3FYoVCu69)回傳報名表,參加人數限制70人,收件至114年4月21日或額滿為止,名額有限,請盡快參加。

三、參訓並測驗合格人員(職前訓)將核發「動物運送人員證書」,回訓人員(在職訓)依規定辦理效期內展延事宜;參訓人員請備妥1吋彩色大頭貼2張俾製作證書使用。

四、為響應環保政策,本課程不提供法規紙本,請於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51下載或列印檢附法規之附件於課程時攜帶。

謹訂於1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於超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1061號)會議室舉辦「114年度桃園市動物運送人員職前及在職講習暨動物保護法宣導」,

,請協助轉知相關從業人員參加,